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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間房屋土地一二三四胎借款缺錢急用哪裡汽車貸款28日起福州居民可赴臺個人遊

本報訊(記者 何珍 通訊員 鄭明)昨日,記者從省公安廳獲悉,從8月28日起,福州市居民亦可赴臺灣地區進行個人旅遊(以下簡稱“赴臺個人遊”),這是繼廈門市之後,我省第二個城市被國傢列為赴臺個人遊試點城市(截至目前共有北京、上海、廈門、杭州、廣州、成都、天津、重慶、南京、西安、濟南、深圳、福州這13個城市被列為赴臺個人遊試點城市)。福州市居民赴臺個人遊,申請人首先要向其戶口所在地的縣、市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。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按照有關工作規范,審批簽發《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》(以下簡稱《大陸證》)和六個月一次出入境有效個人遊簽註(簽註字頭為“G”)。申請人持《大陸證》及個人遊簽註後,再通過試點城市指定的赴臺旅遊組團旅行社、臺灣接待旅行社向臺方出入境管理部門轉遞、代辦臺方的“入臺許可”。經兩岸相關部門協商確定,申請人向臺方提出的赴臺事由應與《大陸證》上的簽註事由相符。如申請事由與簽註事由不符,申請人需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變更申請。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根據當事人的申請,註銷原簽註,並重新審批簽發相應事由的簽註。大陸居民赴臺個人遊在臺灣停留時間自入境臺灣次日算起不得超過15天,可自行從對外開放口岸出境前往臺灣,在臺期間可自行活動,並在規定時間內返回大陸。如因自然災害、重大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在臺灣逾期停留的,臺灣相關管理部門將通報我有關部門。在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後,遊客可自行返回大陸。大陸居民無正當理由在臺灣非法逾期停留的,臺灣相關管理部門將通報我有關部門,情節輕微者可自行返回大陸;情節嚴重者,將聯系安排將其遣返回大陸。

新聞來源http://news.hexun.com/20債務協商清償12-08-25/145137772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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